法家文化講授提綱
一,?法家的產生。
歷史上有兩種法家,貴族法家很平民法家。后來貴族法家勝利了。
二,?法家的改革思想。
1經濟改革思想。法家與道家儒家經濟思想之不同。法家因人、因地和開放式地發展經濟。“今以故秦事敵,而使新民作本,”(商)
2,政治改革思想。
以“富國強兵”為導向:“今世君不然,釋法而以知,背功而以譽。”(商)
法家加強君主集權:
①?弱民;②強勢;③用術;④壟斷利途;⑤戰爭。
國這所以重,主之所以尊者,力也。”(《商君書·慎法》)“君人者,國小則事大國,兵弱則畏強兵。大國之所索,小國必聽;強兵之所加,弱兵必服”(《韓非子·八奸》)
“有道之主,遠仁義,去智能,能之以法”(《韓非子·說疑》)
3,思想文化的舉措。
法家的著眼點是,
**,?爭奪話語權,以君主之是非為是非;
商鞅說:“所謂義者,為人臣忠;為人子孝;少長有禮;男女有別;非其義也,餓不茍食,死不茍生。此及有法之常也。圣王者不貴義而貴法”(《商君書·畫策》)
“救群生之亂,去天下之禍,使強不陵弱,眾不暴寡,耆老得遂,幼孤得長,邊境不侵,君臣相親,父子相保,而無死亡系虜之患”(奸劫弒臣第十四)
第二,?提出務實的是非善惡標準。
“是以說有必立而曠于實者,言有辭拙而急于用者,故圣人不求無害之言,而務無易之事。”
“今人主之于言也,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;其用于行也,美其聲而不責其功焉。是以天下之眾,其談言者務為辯而不周于用,故舉先王言仁義者盈廷,而政不免于亂;行身者競于為高而不合于功,故智士退處巖穴、歸祿不受,而兵不免于弱,政不免于亂,此其故何也?民之所譽,上之所禮,亂國之術也。今境內之民皆言治,藏商、管之法者家有之,而國愈貧,言耕者眾,執耒者寡也;境內皆言兵,藏孫、吳之書者家有之,而兵愈弱,言戰者多,被甲者少也。故明主用其力,不聽其言;賞其功,必禁無用;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。夫耕之用力也勞,而民為之者,曰:可得以富也。戰之為事也危,而民為之者,曰:可得以富也。戰之為事也危,而民為之者,曰:可得以貴也。今修文學、習言談,則無耕之勞、而有富之實,無戰之危、而有貴之尊,則人孰不為也?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,事智者眾則法敗,用力者寡則國貧,此世之所以亂也。故明主之國,無書簡之文,以法為教;無先王之語,以吏為師;無私劍之捍,以斬首為勇。是境內之民,其言談者必軌于法,動作者歸之于功,為勇者盡之于軍。是故無事則國富,有事則兵強,此之謂王資。”
三,?法家之法。
法背后包含的文化信息有:
1,?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礎上;
2,?法要與時俱進;“法與時轉則治,治與世宜則有功。”(韓)
3,?法要服務于國家的中心任務;
4,?法著眼于防范;“夫圣人之治國,不恃人之為吾善也,而用其不得為非也。恃人之為吾善也,境內不什數;用人不得為非,一國可使齊。為治者用眾而舍寡,故不務德而務法。”(韓)
5,?法要規范、無情。
四,?法家的“舉國體制”。
1,?君國—君主位居至上;
2,?君德—君主不能胡作非為;
3,?君智—君主要提高執政能力;
4,?君政—君主政治要效率高、規范、無情。
五,?法家之局限性。
1,?不講家族意識,這是脫離中國的國情;
2,?過于強調無情,超出人的承受能力;
3,?過于集權,壓抑了地方的生命力;
4,?法制成本過高。